南宫28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资金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一)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和监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4、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同时每季度进行审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日常经营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4年公司共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08,335,655.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024年5月14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9,383,576.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024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2月27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先生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及何涛女士控制的企业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世家”)发生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9.3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上述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29.3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超出部分履行审批程序。
注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和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9.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何涛女士,1974年生,从2000年起在成都市从事家具代理和经销,2008年起开始租赁公司商铺从事品牌家具的经销。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A座22楼A2213-A2218号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家具、灯具、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禾润世家总资产为2,827.61万元,净资产为478.2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08.05万元,营业利润为-203.02万元,净利润为-199.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何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同时也是禾润世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何涛及禾润世家定义为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方的经营状况、历年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实质的不利影响。
公司预计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将与何涛续签租赁和市场服务协议。
公司预计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将与禾润世家续签服务协议。
公司预计向何涛和禾润世家提供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等,主要基于其有多年从事家居经销的经验,在与公司的多年合作中,始终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所经销的家居品牌能够帮助公司提升卖场品位和档次。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2月27日,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南宫28、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为87万元,如公司业务需要审计事项相关费用双方商议确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南宫28,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5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王殷,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迪,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春蓓,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森美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王殷、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迪、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春蓓、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2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7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基本薪酬是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绩效奖励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于年终一次性提取和发放。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超额完成公司绩效考核目标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贡献,给予特殊奖励,特殊奖励后的薪酬总额可不受上述薪酬标准范围的限制。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或绩效奖励。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资金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一)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证券投资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和监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4、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对其进行审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证券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日常经营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8,458,9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专业从事装饰建材、家居的卖场运营商和泛家居平台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卖场为载体,为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门店运营、流量、金融、数据、供应链、策划、工具应用等全方位服务。
公司建材家居卖场分为自营卖场和加盟及委托管理卖场两大类别。报告期内,自营模式是公司卖场的主要经营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营卖场规模超125万平方米,主要经营业态包括中高端家具馆、中高端建材馆、品牌家居独立大店、拎包入住生活馆、软装生活馆、楼宇式富森创意设计中心、装饰材料总部市场等专业卖场和体验馆,入驻商户数量3,500余户。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稳定经营基本盘,全力优化租金政策,加大招商和营销的投放力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股权投资和其他低毛利率业务,保持了经营的基本稳定。
居室更好、更舒适、更漂亮、更智能,是人类永恒的需求,也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在居家生活领域的具体体现。公司矢志于通过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舒心、贴心、暖心的产品和服务。在基础性业务方面,公司自有卖场和委管卖场均为统一使用“富森美”品牌、统一实行富森美运营管理体系的招商制卖场。自有卖场由公司自主建设、自持物业,实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委管卖场由公司向物业合作方提供包括项目考察、市场调研、设计规划和定位、商业布局、品牌规划、营销推广、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通过输出品牌、输出人才和输出运营管理体系等方式对合作方物业进行专业化、品牌化、体系化的运营管理。在新兴业务方面,公司围绕全产业链,稳步推进新零售、金融服务、进出口等服务,提升全链路服务能力。
市场租赁收入和市场服务收入水平取决于市场经营规模、租金和服务费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招商责任,优化品类结构,优化租金定价策略,保持卖场稳定持续经营活力。
公司装饰装修业务依托公司在家居建材产业链上的资源、资金优势以及富森建南成熟的装饰装修设计、管理和施工能力,通过主动调整、降本增效等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提高经营质量。
公司金融业务是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和资金优势,通过商业保理、小额等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兼顾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和资产状况总体保持良好。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988.12万元,营业利润84,179.83万元,利润总额83,736.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25.7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18%、12.80%、13.48%、14.3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3,375.02万元,较期初下降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81,214.86万元,较期初下降1.99%;每股净资产7.77元,较期初下降1.99%。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强力招商,大力营销,全力运营,努力拓展新兴业务,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从全年经营目标总体实现情况来看,较2023年有所回落。新的一年里,公司将正视差距,自加压力,补足短板,知不足而奋进,努力推动新的一年各项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报告期内,在策略上,公司在充分摸清和掌握商户经营的情况下,做到“三提前”,即提前谋划、提前储备和提前续签,以确保卖场商铺租赁不断档、存量商户不流失。在组织上,进一步建强公司招商中心、卖场门店核心招商团队,充分调动各级招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落实招商责任,保障了招商工作的稳步推进。在业态和品类上,在保证80%常规品类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着力培育和优化15%近年来高速增长型品类。在政策上,对卖场租金及服务费,公司实施了“分级定价”和租赁期优惠扶持。2024年在市场招商资源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通过不懈努力,全年合同续签和招商补位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卖场招商、营销、收缴、风控等运营重点,以“品牌优化、运营整合、营销赋能”为抓手,为商户经营提供定制化服务和专题解决方案。着力举办“职人陪跑”活动和组织社群运营,积极落地营销活动,提振商户信心,助力商户经营。同时,公司继续加强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稳步推进空调、电梯、锅炉、照明等节能技改,不断提高保洁、绿化环境服务品质,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值班巡查和隐患排查,集中力量杜绝安全隐患。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聚焦营销“人货场”大模型,充分运用“品效销”深度融合策略,以“大牌平价、商户使能行动、抖音职人、内容获客、社群获客、营销策划、传播与广告、重点品牌和商户跟进、AI和数字化、招商策划”等十大营销行动为抓手,做深用户侧、产品侧、商户侧和行业侧,做大卖场流量获取和转化。2024年,“富森美在线”小程序升级成功上线余万次,实现在线单,在线年,公司依托和放大家居家装焕新“国补”优惠政策,着力举办家居家装消费节、成都百大楼盘团购节等促销活动,向消费者发放卡券、红旗超市券、返现、礼品等方式,直接补贴消费者2,100余万元,极大地提升了卖场销售。同时,公司鼓励并引导商户积极参与短视频创作与传播,全年发布短视频9.86万条,总浏览量达4,924.12万次。公司着力抢占抖音阵地,搭建抖音本地生活获客矩阵,3-12月,线余张,连续两场直播交易额破千万,成交总额位居全国家居家电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在项目投资上南宫28,公司不断强化投后管理,充分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和风险控制,稳步开展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深度参与新兴业务产品的风控设计,探索新的投资机会。在金融业务上,公司稳健开展小贷和保理业务,全面按照“防风险、强管理、调结构、稳增长”的经营要求开展工作,全年未出现不良。在委管业务上,公司整合资源,强力招商,大力营销,精心运营,不断塑造区域比较优势,稳步做好委管项目的经营。在进出口业务上,公司持续加强与31家进口家居经营企业的通力合作,稳健开展进口家居货代、货运、通关、外汇等服务,供应链新增了瑞士、法国和巴西等国家。在新零售经营上,公司不断优化门店产品的设计、陈列、体验和服务,利用新媒介、富森美营销获客新载体和新流量,不断拓展获客渠道,努力提升产品销售,经营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天府项目建成后的招商和运营,通过行业资源挖掘、信息流广告投放、项目推广热线三大重点渠道,融合新经济产业与新场景商业,着力构建家居建材、软装设计、直播电商、数字经济、精品酒店、休闲餐饮、咖啡轻食多元业态,产业导入正在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范、价值、治理”的总体原则,稳步推进公司“三会”运行、高质量信息披露、市值维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富森美相继获得2023年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评级A级、上市公司协会履职4A评价。在财务管理上,公司按照《会计法》等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动集中采购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着力打通NCC系统全流程支持业务体系,成功核销家居家装焕新消费券,有力地支持了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报告期内,在目标管理上,公司围绕既定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与各级组织共创,创新目标责任承诺,将战略向经营目标拆解、经营目标向组织拆解、组织任务向员工个人拆解,使战略、目标、组织、个人紧密链接,形成合力。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目标管理日趋成熟,在推动业务、提升经营、完善管理、促进发展、组织激励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上,公司加强了SSC共享中心建设,促进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入离调转、薪酬核算、劳动关系、六险一金福利保障等高效运行,着力满足组织和员工需求。在赋能上,深入推动HRBP与各级组织建立紧密联系,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评价、目标分解、绩效考核、人才盘点等方式,与各级组织融为一体,着力支持业务及经营发展。在行政、法务、信息技术上,进一步加强了办文、办会、后勤保障、商标管理、司法诉讼、信息网络能力建设,着力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