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28重要提醒!事关寒假校外培训2025年寒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南宫28,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权益,防范各种违法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快乐、平安祥和的假期,特作如下提醒:
一是不参加各种学科类校外培训。目前,我县无经过审批的面向未成年人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请自觉。
二是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如果孩子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要,请你们一定要结合孩子的实际,尊重孩子的意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审慎选择我县“白名单”中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时请注意以下六点:
场所公示。查看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情况、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及课时、收费项目与标准、预收费监管专户、投诉举报电话、安全管理制度等信息。
缴费渠道和时段。是否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简称“全国平台”) “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费,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预缴费时间不要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培训合同。请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
培训。家长要索取正规,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并注意妥善保管收费凭证。
三是及时举报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为严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请广大家长朋友“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提高消费权利意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坚决并及时举报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
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果南宫28,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特向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作出如下提醒:
严禁无证无照办学。严禁未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和行政审批中心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杜绝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持续净化校外培训市场。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涉及、不涉嫌学科类教学(含不提前教学、不超纲教学),不打“擦边球”,不集体辅导、讲解等。
严禁违规发布培训广告。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规范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将学生生命安全作为开展一切培训活动的底线和红线,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场所安全要求,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预案在前的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常态化开展培训场所安全隐患自我排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要制定完善火灾、地震疏散逃生等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疏散演练。
规范收费行为。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不得虚构原价、恶意涨价南宫28、虚假折扣、打包销售或消费。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国家《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开具正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得超过5000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管理,在平台上进行售课、消课等业务,接受平台全流程监管。
规范信息公示。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要将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师资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流程、培训时间、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电话等公示在场所显著位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请全县校外培训(含托管)机构根据以上要求,自行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如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联合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未到位的将实行停业整改。经核查,无证无照办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培训的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